【上海印發《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》】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》的通知,通知指出,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,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,凡需要由市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和涉及重大體制、重大政策調整的,要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。要提高科學立法水平,加強前瞻性立法研究,密切關注新技術、新產業、新業態、新模式,優化調查研究,加強效果評估,增強法規規章系統性、整體性、協同性、時效性。要提高民主立法水平,充分發揮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作用,積極探索有效聽取公民、企業、社會組織意見建議的方式和渠道,進一步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,用好立法專家庫和市政府立法研究基地。提高依法立法能力,全面準確把握憲法精神和上位法規定,確保法制統一和法律體系內部銜接協調,確保權限合法、程序合法、內容合法。